关于做好2014年安徽省品学兼优毕业研究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时间: 2014-03-13 栏目: 通知公告 点击: 3733 次

各学院:

为认真做好2014年安徽省品学兼优毕业研究生评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

我校在籍的全日制毕业硕士研究生(定向生和委培生除外)。

二、评选原则

公开、公正、公平,坚持条件,严格程序。

三、评选名额

全校共52人,各学院名额分配见附件。

四、评审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遵守国家有关法律和学校的规章制度。

(二)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良。

(三)积极参加各项文体活动,坚持体育锻炼。

(四)在校读研期间,曾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或朱敬文特别奖学金者。

(五)在校读研期间,曾获得朱敬文普通奖学金或优秀研究生一等奖学金、华藏奖学金,并获得“优秀研究生干部”荣誉称号者。

在达到前三条基本条件下,必须还要符合第四条和第五条中的任意一条。获奖情况含2013-2014学年度获得的朱敬文奖学金、华藏奖学金和优秀研究生。

五、时间安排

(一)3月12日-17日,各学院宣传动员,核定成绩,评议推荐,填写表格,确定初步名单。

(二)3月17日下午17:00前,各学院将推荐名单纸质版材料送至党委研工部思想教育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sjban2010@126.com

(三)3月18日,学校评审并公示。

(四)3月中旬,预选名单报送省教育厅审批。

六、评选要求

(一)各学院要及时传达学校文件精神,认真做好宣传动员和组织工作,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确保评选工作顺利进行。

(二)评选工作要充分发扬民主,实事求是;严格按照有关文件的规定,对照条件,坚持标准,保证质量,宁缺勿滥。

    特此通知。

 

附件:1、安徽省品学兼优毕业研究生各学院推荐限额表

2、安徽省品学兼优毕业研究生审批表

3、安徽省品学兼优毕业研究生花名册

 

                      党委研工部   

                      研究生学院

               二○一四年三月十二日

附件:各学院推荐限额及有关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