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聘优秀研究生担任研究生秘书助理的通知

时间: 2013-09-03 栏目: 通知公告 点击: 4302 次

各学院:

为了不断加强我校研究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和日常管理工作,进一步拓宽研究生的实践渠道、增强研究生的自我管理能力,党委研工部决定选聘部分优秀博士、硕士研究生担任学院研究生秘书助理。现将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一、配备原则

在校全日制研究生总数超过500人的学院,可配备研究生秘书助理3名;在校全日制研究生总数300人以上、500人以下的培养单位,可配备研究生秘书助理2名;在校全日制研究生总数100人以上、300人以下的培养单位,可配备研究生秘书助理1名。

  二、选拔对象

  从品学兼优的2011级、2012级博士生、硕士生中选聘,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选聘家庭困难的研究生。

  三、岗位设置

岗位设置情况见附件。

四、选拔条件

1、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本科或硕士期间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道德修养,有较强的责任感和奉献精神,综合素质较高。

3、具有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的热情;有良好的沟通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4、需经导师同意,且能较好地处理好兼职工作与专业学习和科研任务的关系,保证有一定的时间从事管理工作。

五、工作职责

1、主动学习、研究和掌握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研究生事务管理与服务方面的理论与方法,不断提高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熟悉学校、学院研究生教育管理的各项制度,坚持继承与创新相结合,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2、协助研究生秘书做好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和党、团组织建设工作,做好学生日常教育管理和行为管理。

3、结合学院和学科特点,协助研究生秘书抓好研究生学术、文体等各项活动和研究生就业服务等工作。

4、配合研究生秘书开展班级建设和管理工作,经常深入研究生教室、宿舍、实验室,及时了解和反映研究生的思想、学习、科研和生活状况,并及时向研究生秘书反映,必要时进行针对性教育和疏导工作,如遇突发性事件,应立即向研究生秘书报告并立刻参与处理。

5、由于各学院院情不同,各学院可自行制定对本院所聘研究生秘书助理的其它具体工作要求。

六、任期、考核及待遇

研究生秘书助理的任期为一年,实施一学期一考核,一年一总结的方式。要求每周至少要坐班3个半工作日,其余时间按学院要求开展相关工作。

对于在任职期间出现重大工作失误、在学生中造成不良影响及考核不合格的,要予以解聘,并由学院向党委研工部提出增补意见。

研究生秘书助理的待遇参照《安徽师范大学研究生“三助”工作实施办法(试行)》中“助管”岗位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作津贴,津贴为300元/月,全年按10个月计,在每学期工作考核合格后发放。对于工作表现优秀的,学校还将给予适当的精神和物质奖励。

七、时间安排

9月5日前     各学院公布招聘公告,明确招聘岗位数、招聘条件和招聘程序。

9月9日前     符合条件的研究生自愿报名。

9月15日前    各学院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领导组根据选拔条件进行考核,确定录用名单并公示三天。

9月23日前    公示无异议后,报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备案,学校统一制作、发放聘书。

 

特此通知。

 附件:2013-2014学年各学院研究生秘书助理岗位设置情况一览表

 

                                党委研工部

                               研究生学院

                          二○一三年九月二日

2013-2014学年各学院研究生秘书助理岗位设置情况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