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师范大学2013年研究生课程进修班招生简章

时间: 2013-07-17 栏目: 通知公告 点击: 8881 次

免试入学,在职学习,符合条件可申请硕士学位

    为加快我省高层次人才培养步伐,促进我省经济和教育发展,经省学位委员会批准(学位办[2013]9号)安徽师范大学2013年将举办宪法学与行政法学等15个专业的研究生课程进修班。

一、 项目特色:
(一)正规系统的硕士教育——体系完整的课程安排,符合条件者可申请硕士学位。
(二)多次申硕的考试机会——符合条件者,可多次参加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考试。
(三)便捷简单的入学方式——采取资格审核方式入学,无需严格的入学资格考试,免试入学。
(四)可视实用的学习回报——在职学习,学以致用,提升之梦,不再遥远。

二、 入学条件:
(一)获得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满三年及三年以上(专业不限)。
(二)不具备上述条件,旨在提高业务素质,报名者条件可放宽到从事专业工作三年以上的大专学历者,但此类进修生不能参加全国统一的申报硕士学位考试。

三、专业

学院

专业名称

计划招生人数

联系电话

法学院

法学

120

5910630

教育科学学院

教育学原理

60

3937007

外国语学院

英语语言文学

40

3869262

历史与社会学院

社会学(社会工作方向)

60

5910596

数学计算机科学学院

基础数学

30

5910641

应用数学

30

计算机应用技术

30

物理与电子信息学院

光学

25

3869208

无线电物理

25

美术学院

美术学

30

5910566

经济管理学院

理论经济学

60

5910593

工商管理

60

文学院

中国语言文学

50

5910515

美学

15

艺术学理论

50

四、学习期限与培养方式

各专业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学习期限为三年(2013年8月-2016年8月)。学员平时在职自修,每年寒、暑假及节假日集中面授,参照各专业研究生培养方案,安排教学计划。各专业的全部课程,均由安徽师范大学相应专业硕士研究生导师任教。学员学完全部必修课程,经考试合格,颁发由省学位办统一印制的《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结业证书》。只修完部分课程或部分课程成绩合格者,发单科成绩证明。申请硕士学位者须严格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在职人员以毕业研究生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有关规定,向安徽师范大学申请学位并办理有关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