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研究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

时间: 2013-04-22 栏目: 通知公告 点击: 3432 次

各学院:

近日,江苏、江西三所高校接连发生学生伤害事件,表明校园安全工作仍需警钟长鸣,常抓不懈。春季又是各类安全事件的高发季节,为关爱生命,保障我校研究生人身财产安全和学校的安全稳定,防患于未然,各学院近期要认真开展研究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开展各种研究生安全教育活动

1、加强校纪校规教育和法制安全教育。组织研究生学习学校规章制度,教育学生自觉遵守校规校纪;普及相关法律知识,进一步增强学生的法制观念,提高他们守法、护法意识,养成依法办事的良好习惯;加强人身安全防范知识教育,尤其是防火、防震、防抢、防盗、防骗、防传销等方面的教育,增强研究生安全意识,提高自身安全防范意识。

2、加强心理健康和团结友爱教育。要结合研究生实际,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缓解研究生心理压力,提高心理调适能力。要加强对研究生进行和情感方面的教育,倡导研究生互帮互助,和谐相处。

3、加强传染病预防宣传教育。春季是各种传染病高发季节,要普及防病知识,要求研究生注意个人卫生和环境卫生,加强体育锻炼,有效预防流行性传染病的发生。

4、加强饮食卫生安全教育。要积极教育引导研究生注意饮食卫生,不要随意在小摊点、小饭店吃饭,防止发生食物中毒或引发各类疾病。

5、加强网络安全文明教育。教育引导研究生规范上网,自觉抵制不良信息的侵蚀,净化校园网络环境;科学上网,合理规划上网时间,按时就寝、严禁通宵达旦;文明上网,以免影响他人休息和学习。

 

二、大力加强研究生日常管理工作

1、加强对研究生外出活动的管理。各学院要严格请销假制度,研究生离校外出必须例行请假;各学院研究生原则上不得组织大型活动,尤其是不得安排集体外出活动,确实需要组织研究生活动特别是大型活动的,需按程序进行申报和备案,并落实责任老师及安全措施;对于外出应聘和实习的研究生,要做到随时掌握行踪和安全情况,保持联系。外出研究生本人也要注意出行安全和财产安全,保证按期返校和及时办理销假手续。

2、加强对宿舍、实验室的安全管理。各学院要认真排查研究生未经批准私自在外住宿、夜不归宿、在宿舍使用大功率电器等现象,认真做好各类安全隐患和不稳定因素的排查和整改工作;做好实验室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对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设备试剂每日核查,坚决杜绝无人机器运转、实验运行的现象发生。研究生导师要加强监督检查,要求研究生严格按照实验规范进行操作,规范作息时间,注意深夜学生安全防范。

3、认真做好特殊学生管理工作。各学院要密切关注研究生中“五特”群体,做好档案建立、跟踪谈话、工作记录等工作,及时掌握“五特”学生的思想动态,并落实好帮扶责任制,切实做好教育引导工作。

4、要求研究生完善和更新个人基本信息。各学院应督促研究生登录我校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进一步完善更新研究生学籍信息,尤其是家庭成员联系方式和地址等信息。

5、要落实研究生导师是研究生安全教育管理的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导师要主动关心研究生的学习和生活情况,通过定期约见、多方问询等及时掌握研究生的思想和行为动态,对生活上有困难的研究生要给予特别的关心。原则上,导师每月必须与所带研究生面对面交流不少于一次。

 

三、切实做好研究生安全信息报送工作

各学院要选派认真负责的研究生担任安全信息员,充分发挥安全信息员的作用;在节假日期间,各学院要认真落实值班工作制度和安全稳定工作汇报制度;要保持信息畅通,对各种突发事故和异常情况要迅速组织力量妥善处理,并按规定及时、如实上报。

安全教育管理是学生工作的一个重要内容,也是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环节。希望各学院高度重视当前我校研究生的安全教育与管理工作,明确有关人员的安全工作职责,通过班会等各类形式向研究生进行安全教育,切实加大研究生日常安全检查和处理力度,坚决杜绝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学校的安全稳定。

特此通知。

 

 

 

 

                           二○一三年四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