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校2013年大学生村官选聘工作的通知

时间: 2013-04-19 栏目: 通知公告 点击: 4812 次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和团省委等部门《关于印发<安徽省2013年大学生村官选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组通字〔2013〕8号)和《关于印发<安徽省大学生村官管理办法>的通知》(皖选聘字〔2013〕1号)等文件精神及全省高校选聘生工作动员会议要求,现就做好我校2013年大学生村官选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聘数量、方式和条件

(一)选聘数量

今年全省共选聘大学生村官2100名以上。其中,面向国家985、211重点院校毕业生和符合选调生条件的省内一本院校应届毕业生中择优选聘300名以上;面向社会公开选聘1800名,根据各省辖市行政村总数进行分配(见附件1)。

(二)选聘方式

选聘工作采用择优选聘和公开选聘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择优选聘通过面试、驻村见习、考核、体检等方式确定人选;公开选聘采用笔试、面试、体检等方式确定人选。

(三)选聘条件

选聘对象的基本条件是:1、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组织纪律观念强;2、学习成绩良好,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3、自愿到农村基层工作;4、身心健康。同时要具备以下条件:

(1)27周岁以下(1985年5月2日以后出生),其中本科生应为24周岁以下(1988年5月2日以后出生);

(2)参加择优选聘的,须符合选调生条件(本科学历+中共党员+学生干部)的应届本科及以上学历;

(3)参加公开选聘的,须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和2011、2012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党员本科生和研究生。本科以上应届毕业生应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或学生干部或受到院、校(含校直部门)以上表彰的优秀学生。其中,学生干部是指在团组织、班委会、学生会和社团组织中任职的干部,以聘书或学院出具的证明为准;受院、校(含校直部门)以上表彰的,以获奖证书为准。

二、大学生村官任职和聘期规定

1、大学生村官原则上回原籍所在县(市、区)的村任职,一般不安排在本人家庭所在村。

2、新聘大学生村官是中共正式党员的,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助理;是中共预备党员或非中共党员的,担任村委会主任助理;根据工作需要,可兼任乡镇团委副书记、委员或村团组织、妇联组织负责人等职务。担任村委会主任助理的,党员预备期满转正后,可改任村党组织书记助理。从任职第二年开始,考核优秀、符合任职条件的,安排进入村“两委”班子。

3、大学生村官岗位性质为“村级组织特设岗位”,系非公务员身份,一个聘期为3年。任满1个任期、考核称职的,可按照有关程序续聘;任满2个聘期、未担任村“两委”副职以上干部的,原则上不再续聘。不再续聘的,可自主择业。

大学生村官享受经济等待遇详见附件2。

三、选聘工作时间和程序

选聘工作自4月中旬开始,至8月中旬结束,采取宣传发动、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网上确认、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公示、培训上岗等程序进行。

(一)宣传发动

4月上旬至5月中旬,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通过安徽大学生村官园地(oa.ahxf.gov.cn/nzyd)、安徽大中专毕业生就业信息(www.ahbys.com)、安徽省人事考试网(www.apta.gov.cn)等网站发布信息,宣传大学生村官工作。

4月28日前,各学院要召开毕业班学生专题会议,把选聘工作的重大意义、选聘条件、选聘程序、政策待遇和工作要求等宣传到每一位毕业生,对没有参加会议的毕业生和符合条件的2011、2012届毕业生要通过电话或发送短信等形式通知到位,做到宣传发动全覆盖。 
     (二)报名和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

择优选聘报名时间:5月2日9:00至5月7日16:00

公开选聘报名时间:5月2日9:00至5月12日16:00

皖籍高校毕业生按照其原籍所在的省辖市,原则上实行定向报名。外省籍的毕业生可根据本人意愿报考,每人限报一个省辖市。

报名网站为安徽省人事考试网(www.apta.gov.cn)。毕业生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站,根据选聘条件,选择选聘方式,仔细阅读“报考指南”后,签署“考录诚信承诺书”,按要求如实、正确填写资格审查表,并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为20-100kb)。

    2、提供材料

    报考择优选聘的应届毕业生和报考公开选聘的毕业生,网上报名后必须在2日内将打印的报名表交学校选聘工作办公室备案,同时提交由院党委出具的党员证明、学生干部任职证明或聘书(格式可参考附件6)、身份证复印件、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往届毕业生将个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党员证明信等送达或传真至学校选聘办公室备案。

    3、资格初审

    报考择优选聘的应届毕业生和报考公开选聘的毕业生,到学校选聘办公室备案后,学校选聘办公室在安徽省人事考试网上进行资格初审,对学生提供的相关材料予以审查,并通过网络提交初审结果,未按时提供相关材料的,初审资格作不通过处理。

 4、网上确认

报考人员向学校选聘工作办公室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后,1日内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择优选聘于5月9日16∶00前;公开选聘于5月14日16:00前)。通过公开选聘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5月15日16:00前,按要求在网上缴纳40元笔试考试费用(符合择优选聘条件、通过资格初审的毕业生不需网上缴费;未通过择优选聘资格初审的,且符合公开选聘条件的,如改报公开选聘则需网上缴费),逾期未缴费视为自行放弃。报考人员完成网上缴费后,于5月29日至31日从安徽省人事考试网站下载并打印《资格审查表》和准考证。

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笔试考试费用的政策。这部分人员报名后,先实行网上确认和网上缴费。6月1日至6月3日期间,由报考人员到省人事考试院(地址:合肥市徽州大道与太湖路交口恒生阳光城8号写字楼四楼)办理减免笔试考试费用审核确认手续。办理减免手续时,报考毕业生应携带以下证明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毕业生,提供家庭所在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毕业生,提供家庭所在的县(市、区)扶贫机构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上述毕业生还要同时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

(三) 考试遴选

1、符合择优选聘条件的毕业生

(1) 资格复审。5月15日,面试人员根据各市有关规定,携带有关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应届毕业生需提供身份证、《就业推荐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和复印件。符合选调生条件的需提供学校党委组织部出具的证明材料。是中共党员的,须提供党员证明信原件和复印件。

(2) 面试。5月16日上午8:30开始,一天内完成。面试题由省里统一命题,各市自行组织面试。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市择优选聘数1:1.5的比例确定驻村见习对象。各市择优选聘数=各市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300÷全省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总数)确定。

(3) 驻村见习。5月17日至6月17日,由各市组织进行为期1个月的驻村见习。驻村见习期间,县(市、区)委组织部协调财政部门比照当地大学生村官工作、生活补贴标准给予见习补助,并确定1名乡镇领导干部担任见习村官的工作“导师”,明确职责要求。见习村官所在乡镇负责提供食宿和工作条件。

(4) 见习考核。6月20日前,由市、县(市、区)委组织部对见习村官进行考核,全面了解他们的思想素质道德品行、实际能力、个性特点及岗位适应性等。见习村官考察材料和体检人员名单及时报省、市选聘办备案。

2、符合公开选聘条件的考生

(1) 笔试。省里统一组织笔试,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两部分内容合并为一张试卷,满分为150分。笔试时间为6月2日下午14:30—17:00。笔试后,分省辖市按1: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入围人选。

(2) 资格复审和确认。笔试后,省选聘办、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团省委和在皖各高校将对面试入围人员报考资格进行统一复审。面试前两天,各省辖市根据政策规定和报考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和信息,对参加面试人选的报考资格再次进行确认。凡不符合报考条件、不能提供规定证件及逾期未办理确认手续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取消资格等原因出现入围人选缺额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并进行资格确认。

通过资格复审人员,根据省辖市公布的各县(市、区)选聘计划,填报志愿任职地所在的县(市、区)。对于填报志愿相对较少的县(市、区),由市选聘办征求考生意见后进行调剂。

(3)面试。面试工作在省选聘工作联席会议统一领导下,由各省辖市选聘工作联席会议负责组织实施。面试采取按县(市、区)分组进行。面试后,按1:1的比例,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体检

体检由各省辖市统一组织进行,体检时间为7月初。体检对象为驻村见习考核称职以上的和通过公选聘面试的毕业生。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按照国家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自行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五)确定聘用对象

    7月下旬,根据择优聘用对象驻村见习表现、个人意愿和体检情况,公开选聘对象考试成绩和体检情况,各省辖市选聘工作联席会议研究上报本市拟聘用大学生村官名单,省选聘工作联席会议研究确定聘用对象,并在安徽大学生村官园地、安徽大中专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和安徽人事考试网公示5天。

(六)培训上岗

    8月上中旬,以省辖市为单位集中举办大学生村官岗前培训班。培训结束后,各市统一将大学生村官派送到县(市、区),县级组织部门与大学生村官签订聘任协议书,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任职手续。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选聘工作社会关注、学生关切,必须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学校成立以校党副书记刘新跃同志为组长,副校长李琳琦同志为副组长,组织部、纪委办、宣传部、教务处、学工部(处)、研工部和校团委等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和各学院党委书记为成员的选聘工作领导组,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学生工作处,具体负责选聘工作。各学院要成立以院党委书记为组长的工作组,确定专人负责,负责人名单请于4月28日前报校选聘办。

(二)强化工作责任。选聘工作政策强、时间紧、任务重、责任大,各学院要建立工作责任制,切实做好宣传发动、证明材料提供、资格初审等工作。杜绝任何形式的弄虚作假和循私舞弊行为,如发现违规违纪行为,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并取消选聘生的报考资格。

(三)做好选聘服务。负责选聘工作的人员要认真熟悉文件和各项政策规定,创造条件主动为学生报考提供服务,及时开展培训辅导,认真做好接待与咨询,对报考的困难毕业生要给予必要的经济资助。学校将为每位成功选聘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发放1500元补贴。

 联系人:齐怀峰

联系电话:0553-5910768、0553-3869465

传真:0553-5910768

 

附:1.全省2013年大学生村官公开选聘名额分配表

    2.国家有关大学生村官政策待遇(摘录)

    3.关于2013年大学生村官报名资格及有关问题解答

    4.安徽省2013年大学生村官选聘考试网上报名问题解答

    5.各市选聘办联系电话

    6.学生干部、党员证明格式(参考)

 

                        二○一三年四月十八日

附件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