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我爱美丽校园”艺术作品大赛的通知

时间: 2013-03-29 栏目: 通知公告 点击: 4064 次

各学院、各部门:

为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加强美丽校园建设,学校决定举办“我爱美丽校园”艺术作品大赛。现将大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题与要求

1、大赛主题:“我爱美丽校园”。

2、作品形式:摄影、书法、绘画、电脑设计等平面艺术形式。

3、作品要求:展现我校优美的校园风光、丰富多彩的校园生活以及学校办学85年来发生的沧桑变迁和辉煌成就。

二、征稿细则

    1、作品须为原创,不得侵犯他人的著作权,要求画面清晰、主题鲜明、积极向上、富有艺术美感。

2、摄影和设计作品只接受电子文档(JPG文件格式)参赛,参赛者提交作品数量不限;单幅、组照均可(组照不超过10幅)。要求每张图片不小于1.5MB ,不大于6MB,请随稿填写参赛作品登记表。

3、书法(只接受毛笔书法)和美术作品需提交纸质稿件,尺寸不大于50CM*40CM,不小于40CM*30CM,请随稿填写参赛作品登记表。

三、作品评选和展出

大赛截稿后将邀请专家进行评选,评出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若干名,对获奖作者颁发荣誉证书并按规定给予素质拓展学分认证,认证纳入C类别(即身心健康与文化艺术),获优秀奖以上的同学作为校级参与者计分(只计最高分,不重复计算)。具体分值如下:

 

级  别

参  与

优秀奖

三等奖

二等奖

一等奖

班  级

0.2

院  级

0.3

/

0.4

0.5

0.6

校  级

0.8

0.9

1.0

1.1

1.2

    参赛作品将择优在校园网、校报等校内媒体上登载,并挑选200幅优秀作品在学校展出。

四、投稿事宜

投稿截止日期:2013年4月20日。

投稿方式:

1、摄影、设计作品发电子邮件至党委宣传部邾强E-mail:21220702@qq.com(单封邮件附件不大于50MB),联系电话:0553-5910049。

2、书法、美术作品请送交美术学院姚玲,联系电话:0553-5910578。

五、其他事项

1、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广泛宣传动员,组织广大师生积极参赛。

2、所有参赛作品,学校拥有使用权。学校有权在校园网、校报、展览馆、专题片、宣传画册等各类校园媒体和活动中使用,来稿一律不退。

3、参赛作品如涉及版权、肖像权等事宜,均由作者本人负责。   

 

            党委宣传部 学工部 研工部 

           校团委 美术学院 传媒学院

              二○一三年三月二十八日

参赛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