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2012年在职教育硕士研究生复试与录取工作的通知

时间: 2013-01-09 栏目: 通知公告 点击: 9627 次

各位考生:
现将我校2012年在职教育硕士研究生复试与录取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试程序
(一)各学院根据学校的工作部署制订相应的复试办法和细则,并在学院网上公布复试方式、复试内容及参考文献。
(二)各学院根据限额研究确定复试名单,复试名单按达线生源总分从高到低依次确定,复试原则上采用差额复试,差额的比例一般为1:1.2至1:1.5。按百分制计算,初试成绩占70%,复试成绩占30%。
(三)研究生学院统一安排考生复试报到、资格审查和体检工作。
(四)符合条件的特岗教师,一并参加复试报到、资格审查、体检等相关环节。复试名单、复试方式另行决定。
二、复试时间安排
(一)2013年月1月9日前,学院确定复试名单,上报研究生学院,并在各自学院网站主页公布复试名单、复试内容及参考文献等相关事项。
(二)2013年2月25日9:00-12:00,考生持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原件、资格审查表一式两份和政冶考核表、体检表(均须贴上照片并盖章、政治考核表和体检表在研究生学院网站下载)到我校南校区研究生学院报到,并接受资格审查。
(三)2013年2月26日7:30,空腹体检(芜湖市中医院)。
(四)2013年2月25日14:00-17:00,2013年2月26日9:00-12:00,14:00-17:00各学院组织考生进行专业复试(具体安排见各学院网站)。
(五)2013年2月27日9:00,各学院交拟录取名单、复试情况记录表及相关资料等,研究生学院对拟录取考生信息进行复核并上报国务院学位办。
监督电话:0553-5910018(纪委),0553-5910560(专业学位办)

二〇一三年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