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2级研究生党、团组织关系和户口迁移的说明

时间: 2012-06-05 栏目: 新闻动态 点击: 5474 次

一、党、团组织关系

报到时交给相关学院。

新生党员组织关系由县(市)以上组织部开具。安徽省外研究生介绍至“中共安徽省委教育工委组干处”;安徽省内研究生介绍至“安徽师范大学党委组织部”;团组织关系凭团员证直接转到“安徽师范大学XX学院团委”。

二、户口迁移证

报到时交给相关学院。

◆户口迁移注意事项:

1、户口迁移本着自愿的原则进行办理;

2、学校只在开学报到时接受户口迁移,逾期一律不予办理;

3、准备在读研期间在芜湖市教育局申请报考教师资格证的研究生须在开学报到时将户口迁移到所在校区的迁入地址;

4、户口在芜湖市区(不含三县)的新生,不迁户口。

◆凡需办理户口迁移的请按以下规定办理:

1、户口迁移证在报到时交到各学院报到处,迁移证上请注明身份证号码。同时需交本人户口迁移证复印件(A4纸复印)及一寸近期免冠照片两张。

2、赭山校区各学院新生户口迁入地为:“安徽省芜湖市镜湖区安徽师范大学”或“安徽省芜湖市镜湖区北京东路1号”;花津校区各学院新生户口迁入地为:“安徽省芜湖市弋江区安徽师范大学”或“安徽省芜湖市弋江区花津南路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