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师范大学2011年特岗教师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招生简章

时间: 2012-03-22 栏目: 新闻动态 点击: 3647 次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1年特岗教师在职攻读教育硕士工作的通知》(教师厅[2011]5号)精神,我校2011年特岗教师在职攻读教育硕士研究生招生20名。

一、培养方式

在职学习。学习年限为3年。利用寒、暑假和节假日集中在我校上课,学习公共学位课程、专业学位课程、专业课程,并进行论文的开题、撰写和答辩等工作。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者授予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二、招生计划及招生领域

(一)招生计划

面向全国招生20名。

(二)招生领域

招生领域为教育管理、心理健康教育、教育技术学,学科教学(历史、语文、地理、生物、英语、化学、物理、音乐、体育、数学、思政)。

三、报名及录取

(一)报名条件

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学历;参加中央特岗计划和参照中央特岗计划实施的地方特岗计划,服务期满且继续留在当地学校任教;近3年年度考核合格且至少有一次考核优秀的特岗教师。同等条件下,获得县级及以上荣誉称号者优先录取。

(二)报名办法

符合条件的特岗教师于2011年12月10日至20日期间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以下简称“学位网”,http://www.chinadegrees.cn),按要求提交报名信息和上传本人电子照片。

特岗教师只允许报考一所学校。为便于特岗教师兼顾工作,提倡就近报考。报名截止前,可查询各学校报名情况,调整一次所报学校。

(三)资格审查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于2011年12月21日至31日期间登录学位网对本地区特岗教师进行资格审查并公示。

(四)确定复试名单

我校于2012年1月10日前根据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提供的资格审查结果和特岗教师的年度考核情况、本科期间学习成绩,按不低于3:1的比例择优确定复试名单并公示。

取得复试资格的特岗教师通过报名系统打印《2011年特岗教师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资格审查表》签字确认后交任教学校,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参加复时将《资格审查表》、相关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近3年年度考核表、本科期间学习成绩单复印件交我校研究生学院进行审核。

(五)复试录取

我校于2012年2月20日前完成复试工作。具体的复试要求、录取办法和工作安排将另行通知,请考生关注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学校将根据复试成绩,综合考察,择优录取。

四、收费标准

三年学费为每人16000元。(注:具体收费标准按照安徽省物价部门规定的标准执行);教材费、食宿费等自理。

五、有关事宜

特岗教师在职攻读教育硕士研究生学习期间与现在读在职攻读教育硕士研究生享受同等待遇。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