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信息化发放工作的通知

时间: 2021-10-20 栏目: 就业指导 点击: 6226 次

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突出做好我校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特殊群体毕业生的就业帮扶工作,助力毕业生顺利发展,根据《关于做好2022届困难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信息化发放工作的通知》(皖人社明电〔2021〕111号)文件要求,决定开展2022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信息化发放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

2022届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困难残疾人家庭、脱贫户(原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防返贫监测户家庭、退捕渔民家庭、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残疾的高校毕业生以及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

二、补贴标准

按1500元/人的标准一次性发放,主要用于补助困难毕业生求职创业过程中的相关费用,缓解困难毕业生求职创业费用压力。

三、申领发放程序

)网上自愿申请(2021年10月20日至11月10日)

符合补贴条件的困难毕业生可通过支付宝城市服务“阳光就业”专栏、微信小程序“阳光就业”注册登录个人账号,进入“2022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模块,按照信息系统提示要求如实、完整、准确填写申请信息,进行网上申报。毕业生可以在“安徽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s∶//www.ahzwfw.gov.cn/)或“安徽省阳光就业网上服务大厅”(网址:http∶//ygjy.ah.gov.cn/)的“登录政务服务网注册单位账户”模块完成个人注册后,通过阳光网的“安徽政务服务网用户统一认证登录入口”模块使用政务服务网账号进行登录。“安徽省阳光就业网上服务大厅”,进入“2022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模块,进行网上申报;如注册过政务服务网账号可直接登录后申报;原阳光网老账号请通过“阳光网个人登录模块进行登录”。

信息系统校验(2021年10月20日至11月10日)

政府主管部门利用信息系统审核校验毕业生提交的申请信息,及时提示毕业生审核结果。逾期提交申请信息,系统不再审核校验。

(三)人工审核校验(2021年10月20日至11月10日)

毕业生在信息系统中递交申请后经系统自动审核校验不通过的,而毕业生认为自己符合申请条件,可向学校申请进行人工审核。毕业生提交人工审核有关材料(附件1、2、3)至学院辅导员进行初审。学院审核汇总后于11月9日17:00前,将相关材料报送至学校相关部门进行审核校验。学校对人工审核校验通过的毕业生申请表格加盖学校公章,统一提交芜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并由芜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登录信息系统,通过相应毕业生信息系统审核校验。

(四)结果公示、资金拨付(2021年12月底前)

对通过信息系统校验、人工审核校验通过的信息,芜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过安徽省阳光就业网上服务大厅进行网上公示,学校网站同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日。公示无异议的申请人员,由地方人社、财政部门统一协调,12月底前将补贴资金足额发放到符合条件的毕业生提供的银行卡或社保卡中。

四、工作要求

(一)广泛宣传

特殊群体毕业生就业帮扶是重要的民生工程,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做好高校毕业生创业补贴信息化发放工作意义重大。各学院要精心组织、扎实推进,多形式、多渠道做好求职创业补贴政策解读和宣传,重点宣传补贴发放对象、补贴标准及用途,加强过程管理、做实跟踪指导,让每一名符合条件的毕业生都能知晓政策、熟悉流程、及时申报、应享尽享。

(二)加强指导

发放求职补贴政策性强,影响面广,请各学院要向每一名符合条件的毕业生详细告知信息化发放程序、时间节点和注意事项,加强和做实跟踪指导,确保求职补贴发放工作有序开展。广大毕业生要认真填报个人信息及相关材料,凡因材料问题导致申报不成功的,责任自负。

(三)严明纪律

各学院要认真落实申报工作责任制,做到工作透明,杜绝任何弄虚作假行为。对虚报、谎报、信息不实的,一经发现立即纠正,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对违反规定擅自扩大发放范围,或采取欺骗手段截留、挪用、挤占资金的,要依纪依法处理。 

五、联系方式

本科生:赵喆  0553-5910408

研究生:张磊  0553-5910132

监督举报电话:

本科生:0553-5910088,邮箱:jobahnu@sina.com

研究生:0553-5910133,邮箱:yjssjb18@163.com

附件1

附件2

附件3



招生就业处 研究生院

2021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