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专家库更新与报送工作的通知

时间: 2021-02-27 栏目: 通知公告 点击: 12588 次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关于开展2021年度全国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专家库更新与报送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学校开展2021年度全国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专家库更新与报送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专家库用途

专家库将用于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检,专业学位水平评估,学科评估等工作。

二、报送内容

本次全国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专家库更新与报送工作包括两部分:

一是上报新增专家;二是更新与完善在库专家信息,主

要包括更新专家基本信息、联系信息和学术信息,并补充行政职 务、党内职务、职称、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和兼职情况等信息。

各单位上报的专家应政治立场坚定、作风正派、愿意承担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任务,是本单位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或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含兼职及行业导师)。

具体报送内容请参照《专家信息汇总表》(附件1),汇总表中各字段的含义说明、填写要求及校验规则请参考《专家库更新数据表结构及填写说明》(附件2)和《专家库数据字典》(附件3)。

三、报送时间

请各单位依据已有专家信息库,开展专家信息报送工作,完成专家信息更新、校对,并于3月8日下午15:00前将《专家信息汇总表》(附件1)电子版发至asdxwb@163.com。

四、工作要求

1.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指派专人负责专家库更新工作,并负责做好专家信息保密工作。

2.《专家信息汇总表》中黄色表头的栏目表示必填项、橙色为二选一必填项、灰色为选填项,尽量填写完整。填写信息不全或不准,专家不能入库。

3.本次专家库更新需采集专家居民身份证号(或护照号、军人军官证号等)。此信息仅用于学位中心对专家进行身份验证使用,信息不符或错误的专家不能入库。填报时请勿改动《专家信息汇总表》格式。

4.专家的移动电话和电子邮箱是登录系统和工作联系的主要方式,请务必确保真实有效。

5.各单位工作人员及入库专家填报前应认真阅读《专家库更新数据表结构及填写说明》(附件2),并进行信息校对,确保专家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和有效性。对于故意提供虚假信息的专家,学校将取消其进入专家库资格。

6.研究生院已将去年填报的数据和新增导师名单分学科发送给各培养单位,请各单位在此数据基础上增补、更新和完善,如有导师因人事关系调动或其他原因已离开我校,则该专家信息用蓝色标注,并最后一列标记“删除”(不可直接删除数据);如数据需要更新,请将修改后的信息用红色标注;新增补导师的数据请用绿色标注。

联系人:葛老师  电话:5910131

                                 研究生院

                              2021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