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研究生线上教学工作的通知

时间: 2020-03-01 栏目: 通知公告 点击: 11535 次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省委、省政府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和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有关要求和学校的相关部署,切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我校研究生线上教学工作,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全面落实研究生线上教学工作

根据《关于疫情防控期间研究生线上教学工作方案》,按照“延迟返校不停教、不停学”的总体要求,自2020年3月2日起,各培养单位在进一步合理调整安排本学期教学计划基础上,全面推进和落实研究生线上教学。

各培养单位将调整后的本学期教学安排录入研究生管理系统,除实践和实验课程等特殊课程外,其他课程原则上均按本学期既定安排开展线上教学。

二、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和网络资源

各培养单位根据线上教学方案做好必要的线上教学技术培训,鼓励任课教师依托各种信息化手段,充分利用网上课程教学资源,开展线上教学工作。

任课教师可根据实际情况,灵活使用线上教学方式,建立课程微信群、QQ群或电子邮箱群,利用邮件、云盘、微信、QQ等方式或平台,实现师生双向联系,便于发送授课PPT及相关教学资料。可选用QQ、微信、腾讯会议、Zoom会议、钉钉等在线平台,开展视频教学、教学资料传送、在线研讨等,进行多向度的教学互动,综合采用多种教学方式,提高课程教学质量。

对参与线上教学有实际困难的研究生,各培养单位应摸排情况并协助解决,或予以单独安排教学。单独安排教学时,任课教师可按照教学大纲要求,布置学习任务,安排学生自主学习,同时做好跟踪指导和评核。

三、加强研究生线上学习指导

1.对于非毕业班研究生,导师应结合课程学习重点培养其反思、质疑、批判能力,结合其选题方向,教给研究生查找研究文献的方法,指导其阅读大量前沿文献,侧重培养对学术问题的分析、提炼和概括以及研究的系统设计能力。导师每周至少与其指导的研究生进行1次交流,形式可以是组会或个别线上交流,内容为研究生汇报科研进展,导师与其交流科研中遇到的问题。导师要为研究生提供专业阅读书目或文献清单,倡导提供书目和文献的电子版,帮助学生夯实学科基础。导师应要求研究生在文献阅读的基础上撰写读书笔记或文献综述等固化学习成果,并定期通过研究生管理系统中的“在线指导”功能、电子邮箱、QQ、微信、网络视频等通讯手段为研究生在线答疑。

2.对于毕业班研究生,导师应结合学位论文进展情况,加强与学生的交流,重点加强对学位论文的全面修改和完善,切实提升研究生学术研究能力。通过学校研究生管理系统“在线指导”功能,也可通过电子邮箱、QQ、微信、网络视频等通讯手段加以指导;疫情解除后突出面对面指导,确保学位论文质量。导师与毕业班学生的交流指导频次每周不少于2次。学位论文查重、盲审、答辩时间可适度推迟,但论文答辩最迟须在6月中旬完成。

四、加强组织管理,提高线上教学质量

各培养单位要强化责任意识,加强管理,着力提升线上教育教学质量和水平。对教学标准和教学质量的要求与线下课堂教学同质等效。

线上教学授课教师应根据新的线上教学模式修改和完善课程安排和授课计划,在上课前至少提前一天将课件以及相关学习材料上传至指定平台(一次性或分批上传均可),为学生开展自主学习提供条件。任课教师应充分利用平台讨论组功能,组织交流讨论、回答学生疑问、布置课后作业,引导学生加强自主学习。

充分发挥导师作用,坚持立德树人,加强对研究生学业和身心健康状况的关心关切关怀,加强研究生生命健康教育和社会责任感教育。

各培养单位要积极引导学生自主学习,促进师生课程互动,注重学习过程考核,做好监督和检查工作,及时反馈和解决遇到的问题,确保线上教学质量。

请各培养单位于2020年3月6日前将本学期《学院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课程教学安排情况统计表》电子版(见附件)报研究生院培养办。


附件学院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课程教学安排情况统计表


2020年2月29日

研究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