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我校研究生科研创新与实践项目相关申报和立项文件要求,现将该项目本年度结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项对象
2019年应结项项目(详见附件1)
二、结项要求
1.毕业研究生必须完成项目结项。
2.非毕业研究生按要求也应完成结项,不能结项的须填写项目进展报告。
3.非学校资助立项项目由各培养单位组织结项。
三、结项材料要求和时间安排
3.项目成果应与项目相关,包括发表成果、会议论文、会议报告、相关创作作品、被采用的研究报告、相关应用及证明、发明专利受理证明、省级科技成果鉴定证书或其它已实现的成果转化等。
4.项目成果应登记详细完整,一般不作为附件装订。学位论文也不要作为成果登记。
5.研究生导师和培养单位要对该项目完成情况、研究成果及立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审核,并签署相关意见。
6.各研究生培养单位于5月10前汇总《安徽师范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与实践项目结项情况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和电子版),并连同审核后的《结项报告书》纸质版一并集中报送至研究生院培养办。
7.项目进展报告(附件4)按上述要求和时间一同报送。
8.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及时通知应结项研究生按时间要求报送材料。
特此通知。
附件: 1.2019年应结项安徽师范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与实践项目汇总表(2019年3月统计)
2.安徽师范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与实践项目结项报告书(2019年版)
3.安徽师范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与实践项目结项(含进展)情况汇总表 (2019年版)
4.安徽师范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与实践项目进展报告(2019年版)
研究生院
2019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