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春季学生宿舍用电安全教育及检查工作的通知

时间: 2018-04-13 栏目: 通知公告 点击: 5564 次

各学院、各相关单位:

春季是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强化安全教育的重要节点和关键时期,学生宿舍人员密集,安全工作不容忽视。为教育学生自觉做到用电安全,消除火灾隐患,保障广大同学人身财物安全,学校决定开展春季学生宿舍(含研究生、留学生宿舍等)用电安全教育及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生宿舍用电安全教育及检查重点

1.是否有电炉、电磁炉、电饭煲、电烫斗、电热杯、热得快等功率超过300W的大功率电器,以及功率不足300W与烹饪蒸煮有关的电器。

2.是否有电热毯、电暖器、电热袋、暖手宝、烘鞋器、电直(烫)发器等易燃电器。

3.是否使用“三无”电器以及没有国家强制标准标识(CCC等标识)的电器、接线板等不合格电器。

4.是否存在私拉乱接电源、电器用后不断电、充电设备过度充电、宿舍无人状态下使用电器、用电不按操作规范等违规用电行为。

5.是否存在宿舍或电线电器附近存放堆积饮料瓶、废纸箱(板)、旧衣物等易燃物,在宿舍区抽烟、焚烧纸张、书籍、点蜡烛、使用明火等消防安全隐患。

二、开展学生宿舍用电安全教育(4月20日前)

各学院要牢固树立“安全重于泰山”的意识,本着对学生、对学校高度负责的态度,把学生宿舍用电安全教育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专题研究学生宿舍用电安全教育工作,制定学生宿舍用电安全教育方案并组织实施,通过召开用电安全主题班会、普及用电安全知识、学习用电安全规定、参观反面警示案例、参加消防逃生疏散演练等,让学生深刻理解安全用电的重要意义和违规用电的重大危害,增强学生安全用电意识和遭遇突发安全事故时的逃生自救能力。

三、开展学生宿舍用电安全自查自纠(4月20日前)

学院领导和辅导员要深入到学生宿舍开展“全覆盖”自查自纠,务必查到每一间宿舍、每一张床铺、每一张书桌、每一个角落、每一个用电器。发现问题现场整改、立行立改。对于违规行为人,要开展批评教育,经教育不改者要按规定予以纪律处分。国际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结合实际做好留学生、继续教育学员用电安全自查工作。

自查自纠阶段,物业人员在学校物业监管员指导和学生安全员配合下,要继续加强日常巡查和入室检查,每天抽查部分学生宿舍用电情况,做好检查情况的记录,及时处理安全隐患。

四、学校集中开展学生宿舍用电安全检查(4月底前)

学校后勤管理处、保卫处、学生工作处、研究生院将组成联合检查组,深入学生宿舍进行集中检查。对于检查中发现的违规电器和私拉乱接的电线(接线板),由检查人员当场查收,交由学校集中处理;对于发现的违规用电行为,进行拍照取证;对于堆放的易燃物,限期清除;对于检查中所涉违规用电学生及所在宿舍,通过校园网、学生宿舍宣传栏等进行通报;对于检查中所涉违规用电学生,依照学校相关规定进行纪律处分。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学校将责令相关学院限期专项整改。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火灾猛于虎,安全重于天!各学院、相关单位须从维护学生生命财产安全和学校安全稳定大局出发,严格落实安全包保责任制,高度重视学生宿舍用电安全教育和学生违规用电查处工作。

2.强化落实。各学院、相关单位须根据上级和学校有关文件精神,制订切实可行的学生宿舍用电安全教育管理方案,领导和辅导员要深入一线、抓好落实,做到学生宿舍用电安全教育与管理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形成长效机制。

3.严肃查处。各学院、相关单位要严格按照学校规定,对检查中发现的违规电器一律没收,对违纪当事人从严从快处理,以对违规行为和学生的“严”体现对全体学生的“爱”。

各学院、相关单位在自查自纠中发现的问题及实施情况等,请于2018年4月23日前以书面形式(领导签字、单位盖章)报送后勤管理处学生公寓服务中心(联系人:程三娥,5912507)。

 

后勤管理处 保卫处 学生工作处 研究生院

2018年4月13日

附件1:学生宿舍安全隐患排查情况登记表

附件2:学生宿舍安全用电提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