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9级研究生学籍注册信息核对工作的通知

时间: 2012-03-19 栏目: 学籍管理 点击: 10885 次

各相关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加强普通高等教育学生学籍电子注册工作的通知》(教秘学[2009]24号)要求,现将学籍学历管理政策宣传及2009级研究生学籍电子注册数据核对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宣传学籍学历管理政策

各相关学院应认真组织学生学习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第21号令)、《普通高等学校新生学籍电子注册暂行办法》、《高校学生获得学籍及毕业证书政策告知》等文件(可在研究生学院或教务处网页下载),使每个学生都要清楚“经过省级招办办理录取手续、入学复查合格、进行学籍电子注册才能获得学籍”,“具有学籍的学生才能获得毕业证书”,“经过学籍电子注册的学生获得的毕业证书才能进行学历证书电子注册”。

二、组织2009级研究生核对学籍注册信息

2009级研究生学籍注册信息已于12月1日在研究生学院网站http://graduate.ahnu.edu.cn/上公布(欠费研究生除外),研究生也可登录教育部查询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籍电子注册结果。各学院务必将以上两个网址告知每一位新生,督促学生及时上网查询和确认本人注册信息。

涉及学生身份的信息,如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出生日期等,原则上不予更改。确需变更的,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填写《安徽师范大学学生学籍注册信息更改申请表》(附件二),加盖学院公章并附派出所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身份证复印件、户口复印件等加盖派出所章),学院汇总后填写《2009级研究生申请更正学籍信息汇总表》于12月10日前一并交至研究生学院培养与管理办公室。

本次核对后,学校将不再接受学生更改姓名、出生日期等个人信息,学生自行更改个人信息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学生本人负责。

三、工作要求

1、学籍学历管理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事关每个学生的切身利益。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切实把相关工作做细做实。

2、根据学校有关文件精神,对2009级欠费研究生不予注册学籍。新生注册工作结束后,此类学生将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特此通知

附件:1、2009级研究生申请更正学籍信息汇总表

2、安徽师范大学研究生学籍注册信息更改申请表

                           二○○九年十二月四日
2009级研究生申请更正学籍信息汇总表
安徽师范大学研究生学籍注册信息更改申请表